
公告日期:2017-04-14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公告编号:2017-035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二次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1月2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11月21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于2017年2
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调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17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二次调
整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
股票限售期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限售期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
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没有重大变化。
根据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本次调整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事宜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