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阳谷华泰资讯
2017-04-13 17: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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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4-14

证券代码:300121 证券简称:阳谷华泰



山东阳谷华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ShandongYangguHuataiChemicalCo.,Ltd.



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二〇一七年四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2016年11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2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修订,并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进行了二次修订,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次修订<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5名,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合法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不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也不会引入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发行对象。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具体发行价格将在董事会公告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5,784.4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依据前述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5、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0,000.00万元(含12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资于以下项目:



募投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万元)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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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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