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3-31
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天津经纬电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年度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并基于独立立场对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维护了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1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度出席公司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4年度,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的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2014年度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股东大会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3 3 0 0
公司2014年度共召开9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
9 9 0 0 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4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
独立地履行了职责,对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7、《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以上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适应公司的长期发展需求。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持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审查公司内控制度,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2014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作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充分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责;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确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四、对公司发展及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各项制度,特别是保护投资者方面的制度,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本人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三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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