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7
证券代码:300116 股票简称:*ST保力 公告编号:2024-057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诉讼及前期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保力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按照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的原则(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对公司及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案件涉及金额共计约3,601.1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1%,已达到披露标准;其中,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案件 2 件(尚未判决),涉案金额合计为 3,513.32 万元,占比为 97.56%;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
案件 2 件(尚未判决),涉案金额合计为 87.87 万元,占比为 2.44%;
2、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判决,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新增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统计公司作为原告涉及新增的诉讼案件如下:
案件 1: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陕西蓝湾进平新能源有限公司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欠付的货款本金 33,551,080.82 元;
(2)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
570,368.37 元;(以欠付货款本金 33,551,080.82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
起按年化利率 18%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至 2023 年 11 月 3
日,暂计 570,368.37 元。);
(3)请求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以上合计:34,121,449.19 元)
4、判决情况
尚未判决
案件 2: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深圳拾代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袁泽涛
被告三:文成友
2、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退还履约保证金 90 万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违约金 92,712.33;
(3)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损失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19,009.73 元;
(4)请求判令被告二、被告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由三被告共同承担。
(以上合计:1,011,722.06 元)
4、判决情况
尚未判决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统计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新增的诉讼案件如下:
案件 1: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东莞市屹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一: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三: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人: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2、案由: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3、诉讼请求:
(1)追加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佳力新能源科技企业(有限合伙)、蚌埠禹投集团有限公司为(2023)粤 1972 执 13426 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2)判令三被告在尚未缴纳出资及抽逃出资范围内对保力新(蚌埠)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2023)粤 1972 执 13426 号案件所涉还款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3)本案受理费由三被告承担。
(以上各项诉讼请求金额暂计为 301,046.3 元)
4、判决情况
尚未判决
案件 2:
1、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市蒲迅电池有限公司
被告一:保力新(无锡)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三:深圳珈伟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2、案由:承揽合同纠纷
3、诉讼请求:
(1)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拖欠货款 4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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