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力新: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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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8 16: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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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9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3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田进,男,1980年6月出生于陕西省渭南市,拥有会计师,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等专业技术和执业资格,本科学历,在财务、审计和金融相关行业有着丰富的从业经验,先后在渭南市经济信息管理中心、西安紫薇大卖场建筑制品有限公司、西安马可孛罗国际旅行社工作、西安润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陕西正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普汇中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延长化建股份有限公司任总账会计、财务经理、财务总监、副所长、副总及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陕西同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自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公司在2023年共计召开了14次董事会跟4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与列席。在任职期间,本人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准时参加董事会召开的会议,并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会后,本人仍持续关注决议落实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3 年共主持召开了 4 次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年报审计沟通会,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进展情况及审计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认真做好年报审阅和监督工作;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关联交易及变更公司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等事项,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实施了有效的指导和监督。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 年公司共召开 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积极参加薪酬考核委员会会议,参与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发挥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作用。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意见,积极参与了定期报告审计工作的沟通及监督工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

1、2023年1月19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23年2月20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2023年2月27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3年4月10日在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拟采用现金方式收购吴可可持有的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相关事项、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事项及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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