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4 年 04 月 26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21041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李留庆、张帆
审计报告正文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保力新公司 2023 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对营业收入执行了包括检查、询问、函证、访谈等审计程序。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我们对营业收入中的经销商客户收入共计 1,587.87万元实施延伸审计程序后仍不足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也无法实施满意的替代审计程序,我们无法判断其是否具备商业实质。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保力新公司营运资金短缺,营
业收入较低且扣非前后净利润均大幅亏损,经营活动现金流持续为负值。这种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保力新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
3. 2020年 4 月,保力新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经破产法院同意,将从原子公司深圳市沃
特玛电池有限公司所接收的抵债车辆 703台,以 2,800.00 万元价格出售给北京锦亿天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简称“锦亿天辰”);2020 年 6 月,保力新、锦亿天辰、中山慧通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中山慧通”)又签订协议将锦亿天辰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中山慧通。截至 2023年末,上述交易货款尚有 1,980.40 万元未收回。保力新公司的关联方莘县智博企业管理咨询合
伙企业 2020年曾向中山慧通借出资金 930.00万元。由于无法确定保力新公司与中山慧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前任会计师对 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
我们在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实施了必要的核查程序,但仍无法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保力新公司与中山慧通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保力新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外,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货币资金
1.事项描述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保力新公司货币资金为 6,838.2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
27.48%,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货币资金的存在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相关信息披露详见财务报表 “附注五、1 货币资金”。
2.审计应对
①了解与资金收支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并测试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②获取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账面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检查银行账户的完整性;
③对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
④亲自取得银行对账单,核对账面余额并结合银行对账单和银行日记账,对重要银行账户实施资金流水双向测试,以核实账实的一致性;
⑤检查货币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