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1次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议案:
(1)审议《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2、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2)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关于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于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7)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说明的议案》;
(8)审议《关于签署<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吴可可关于无锡旭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股权转让协议>及<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9)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情况说明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和部分设备的议案》。
5、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审议《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 2022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议案》;
(8)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审议《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6、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
8、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审议《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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