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21007 号
目 录
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扣除情况表
关于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321007 号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力新)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21041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了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反映了保力新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保力新 2023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
他用途。为了更好地理解保力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本专项核查意见应当与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321041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2024年4月26日
保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中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项目 本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上年度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13,649.07 19,137.1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4,425.53 2,197.3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 32.42% 11.48%
业收入的比重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 材料销售、加工 材料销售、加
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业务、出租业 工业务、出租
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 务,均与主营业 业务,均与主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 406.53 务无关 502.01 营业务无关
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
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
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
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
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
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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