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9-05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8-5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终止审查公司可转债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盈精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可转债的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同时提交了《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请文件的申请》([2018-03]号)和《国信证券关于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撤回材料的申请》(国信投行[2018]135号),申请撤回公开发行可转债的申报材料。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18]347号)。中国证监会根据《行政许可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终止对公司2017年10月23日提交的《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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