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4-21
证券代码:300115 证券简称:长盈精密 公告编号:2016-36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6年4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4月19日---2016年4月20日。
其中: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20日
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15:00至
2016年4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永镇桥头富桥工业区三区11栋2楼公司大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陈苗圃先生。因董事长陈奇星先生在外出差,经全体董事推举,董事陈苗圃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5、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20人,代表公司股份数304,919,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4.4340%。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83,977,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6953%。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8人,代表公司股份数20,942,4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38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所持(代表) 股份38,594,8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88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17,652,4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5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20,942,4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38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04,919,6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0,942,4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594,8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由公司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提出并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30日披露于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04,919,64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同意20,942,426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表决结果:同意38,594,888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
3、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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