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仁药业: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华仁药业资讯
2024-04-24 21:30:4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5


证券代码:300110 证券简称:华仁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4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白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孟祥园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聘任副总裁情况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白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白鹏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白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06),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暂由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韩莉萍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经公司总裁李健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孟祥园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孟祥园女士为公
司董事会秘书之日起,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韩莉萍女士不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孟祥园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孟祥园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孟祥园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2-58070788

传真:0532-58070286

电子邮箱:huaren@qdhuaren.com

通讯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株洲路 187 号。

特此公告。

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简历

1、白鹏先生,1980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历任山东齐都药业有限公司招商部经理、新药部经理兼对外合作部经理、招商总监、总经理助理兼招商总监。

白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2、孟祥园女士,1988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
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软控股份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青岛华仁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仁药业内控副总监、财务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华仁药业董事长助理、财务副总监兼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总经理。

孟祥园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