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10-25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16-077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1月9日-11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15:00至2016年11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地点: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259-269号)。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16年11月3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4年9月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金张育先生、易阳春先生、吕庆胜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非独立董事需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三、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
2016年11月7日至2016年11月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2、登记地点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天路259-269号7楼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件请于2016年11月9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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