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林股份: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双林股份资讯
2019-09-29 17:5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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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30


证券代码:300100 证券简称:双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达到 1%的公告

股东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9月29日收到公司股东新火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火炬”)的《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新火炬因自身资金需求,于2019年9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了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9,30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65,718,003股的1.9969%,现将其减持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1、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新火炬 大宗交易 2019.9.27 5.5400 9,300,000 1.9969%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转让前持有股份 本次转让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0,407,791 4.3820% 11,107,791 2.3851%

新火炬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0,407,791 4.3820% 11,107,791 2.3851%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二、本次交易的承诺

本次交易定价为交易双方自行协商,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不涉及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行为。

交易对方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度的要求,在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大宗交易受让的公司股份。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大宗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新火炬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新火炬出具的《股东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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