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24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近日我们收到贵公司将提交2019年9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等事项的议案,对相关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宁波双林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因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以及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减少闲置资产,拟与关联方宁波双林电子有限公司、浙江双林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双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司事前已向我们三位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
1、我们认为新增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必要,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合理。
3、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刘俐君、张丽娟、程峰
2019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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