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1-15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华伍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36 号文核准,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65,252,854 股。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向聂璐璐和华伍员工
资管计划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5,252,85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6.13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399,999,995.02 元。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大华验字[2016]000352 号),截至 2016 年 4月 29 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 399,999,995.0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0,230,252.73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89,769,742.29元。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已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6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工业制动器产业服务化建设项目”变更为“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2017 年
1 月 13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11730 万元用于投资取得长沙市
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51%股权。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调整“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四川安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德科技”)的“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董事会同意“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建设资金总额计划为 8008.08 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 5000 万元用于该项目建设,差额部分由安德科技以自筹方式补足。本次投资完成后,“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将变更为 8833.8 万元(账户累计利息也将用于建设该项目)。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轨道交通车辆制动系统产业化建设项目 8,833.80 8,833.80
2 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小批量生产项目 6,530.76 5,436.20
3 投资取得长沙市天映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11,730.00 11,730.00
51%股权
4 航空飞机零部件批量生产项目 8,008.08 5,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7,976.97
6 合计 44,102.64 38,976.97
截至 2019 年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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