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伍股份资讯
2024-04-22 20:5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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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作为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伍股份”或“公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华伍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38 号)同意注册,并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 10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1,379,31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4.50 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1年 12 月 9 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大华验字[2021]000851 号),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9,999,995.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20,481,132.0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79,518,863.00 元。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分别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丰城支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于 2022年 5 月分别与安德科技、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 2023 年 7 月与江西丰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申万宏源承销保荐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计划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航空装备和航空零部件研发制造基地 36,100.00 32,000.00

2 年产3000 台起重机新型智能起重小车新 11,005.00 10,000.00
建项目

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000.00 18,000.00

4 合计 65,105.00 60,000.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9,358.16 万元,募
集资金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860.34万元。

本报告期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81.95 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合计 39,454.07 万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为 38,593.73 万元,尚未投入的利息收入 860.34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至此,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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