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玻璃: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20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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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3-07 17: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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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4-03-07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金刚玻璃 公告编码:2014-010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我们作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广东金刚玻璃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固定资产50MW电池片生产线进行减值处理,是基于能够公允

的反映出公司光伏产业的资产状况而进行的决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

况。通过与公司2013年度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部、内审部沟通,我们认为公司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稳健的会计原则,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光伏产业资

产状况,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吴江金刚玻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吴江

金刚”)向中信银行苏州分行吴江支行申请的人民币不超过2,000万元的综合授

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年,单笔提款期限不超过半年。吴江金

刚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

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为吴江金刚向中信银行苏州分

行吴江支行申请提高综合授信额度的行为是基于开展公司业务的基础上,不会对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本次为吴江金刚提供担保后,公司累计对外(含本次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

过人民币19,000万元,以上担保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无逾期担保金额。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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