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8-22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要求,
作为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
公司在2014年半年度内,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是否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以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4年半年度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独立意见
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14年半年度关联方往来等情况进行认
真核查,独立董事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公司控制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14年6月30日的违规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2014年半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和关联方占用资金风险;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和当期
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三、关于2014年年半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4年1-6月,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规定,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与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和定价
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及同业竞争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宋 常 韦文金 范成山 雷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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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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