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3-28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欢雪)
本人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2016年度中,诚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
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6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16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11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
本人于2013年02月0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次数共11次,
均亲自出席,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任职期间,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6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 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6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就公司的以下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1、在2016年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改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报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
立意见,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6年4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15年度内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公司闲置固定资产为注册资
本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2015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和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3、在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聘请公司201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审议“康芝”商号使用权授予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公司使用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在2016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2016年上半年公司对外担保
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以及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5、在2016年8月3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广东康大
药品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在2016年10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追加康芝广东生产基地超
募资金项目的投入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7、在2016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为全资孙公司广东康
大药品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00万元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8、在2016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
案》和《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9、在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3年12月26日起,本人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上述
任期届满后,从2016年12月23日起,被聘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各委员2016年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
1)2016年4月16日,提名委……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