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3-25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anzhou Haimo Technologies Co., Ltd.
(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 593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E V E R B R I G H T S E C U R I T I E S C O , . LT D .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
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
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
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
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
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1-1-1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票数量: 1,600 万股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6,400 万元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
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
诺: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配偶、股东张
馨心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
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窦剑文之外的其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
诺: 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过其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
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
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
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招股说明书与发行公告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重大事项提示
1、以前年度滚存利润的分配
截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的利润为 7,155.63 万元 (合并报表数据)。
经公司 200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股票以前各
年度及发行当年滚存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
2、公司主营业务的季节性
公司的主营业务呈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即上半年形成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
润明显低于下半年的金额,占全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比重较小。具体原因为:
( 1)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的大型石油公司,这些客户普遍实行预算管
理制度,每年的第一季度是石油公司审批预算和制订采购计划的时间,招标、采
购活动较少,因此形成本公司销售的淡季;( 2)此外,本公司多相流量计产品实
行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制”和“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除部分常规材料、低
压力等级的产品外,其他产品生产周期均较长,尤其是使用特殊材料(如高等级
合金钢)以及高压力等级产品的生产周期更长。一般一季度和二季度是公司获得
订单和进行生产准备的时间, 产品交货期及确认收入集中在下半年特别是第四季
度,因此也使得公司上半年的收入比重小。
2009 年上半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 45,579,456.18 元,占公司 2009 年全年主
营业务收入的 40.85%, 2009 年上半年净利润为 6,357,910.19 元,占公司 2009 年全
年净利润的 21.92%;最近三年,公司上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
平均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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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