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1-08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默科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海默科技进行了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1、培训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2、培训地点:线上会议
3、培训人员:许宁(保荐代表人)
4、培训对象:海默科技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人员
二、本次培训的方式及内容
保荐代表人向参加培训人员展示了培训课件,通过讲解培训讲义、问题答复、自主交流等方式,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核心规则,重点对募集资金使用规范及相关案例进行培训。
三、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促使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证券事务代表等培训对象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提高了培训对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等相关内容的认识和理解。此次培训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许宁 庾 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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