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终止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海默科技资讯
2024-11-19 2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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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终
止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苏占才、股东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张立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海默科技”)控股股东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新征程”)与公司股东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张立强签订的《表决权委托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一致
行动协议》终止引起的,自 2024 年 11 月 15 日起,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
刚、张立强与山东新征程之间不再存在表决权委托关系,也不再是山东新征程的一致行动人。

2、山东新征程认购海默科技 114,260,979 股新增股份所涉及的权益变动事
宜,公司已在 2023 年 8 月 17 日披露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二次修订稿)》中进行了信息披露。

3、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关系的形成情况概述

1、2023 年 1 月 3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
张立刚和张立强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和张立强将持有的海默科技20,000,000 股股份(占公司截至该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 5.20%)转让给山东新征程,并将协议转让股份后剩余的公司股份对应的 53,300,006 股股份(其中,
窦剑文委托51,552,608 股;张立刚委托536,298股;张立强委托1,211,100 股),占公司截至该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 13.85%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行使。同日,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和张立强与山东新征程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了上市公司长期稳定的发展,保持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稳定,上述股东决定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一致行动期限与《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的委托期限保持一致,即表决权委托期限开始之时,双方构成本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关系,表决权委托期限届满或《表决权委托协议》终止之时,双方的一
致行动关系自动终止。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和《关于控股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2、2023 年 2 月 14 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
人张立刚和张立强与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对原《股份转让协议》中标的股份的定义、标的股份转让数额以及原《表决权委托协议》中表决权委托股份数额分别进行了修改。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和张立强将协议转让股份后剩余的公司股份对应的 53,300,006 股股份(其中,窦剑文委托 51,552,608 股;张立刚委托 132,598 股;张立强委托 1,614,800 股),占公司截至该协议签署日总股本的 13.85%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新征程行使。关于上述事项的详细内容见公司
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和〈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3、2023 年 8 月 16 日,窦剑文及其一致行动人张立刚和张立强与山东新征
程能源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对原《表决权委托协议》中涉及的表决委托期限进行了修改。协议第 4.1 条约定如下:

除本协议明确约定外,本协议项下的表决权委托期限为本协议签署日至长期。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本协议自动终止(以较早者为准):

(1)山东新征程成功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其认购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之日;


(2)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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