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2023年度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2月6日—2023年12月31日,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积极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出席了本年度召开的1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议次数 议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19 19 0 0 否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5 2
本人在董事会会议正式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议案相关政策,并就议案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对议案进行研讨及论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2023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流程,相关议案决策科学合理,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无反对、弃权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发表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意见类型 议案/事项
第八届董事会第 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一次会议
第八届董事会第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二次会议 见 《关于修订〈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对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关于对公司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八届董事会第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3、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三次会议 见 4、关于 2022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与公司担
同意的独立意见 保情况
5、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关于对公司 2022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准备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修订稿)的议
案》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
告(修订稿)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 4、《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
四次会议 见 稿)的议案》
同意的独立意见 5、《关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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