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方文彬,作为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
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结合自身在财务工作领域的专业特
长,积极发挥在财务事项的专业性作用,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财务制
度建设方面提出了合理的建议,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通讯和现场方式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
对会议所审议的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建议,认真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的重大
决策发表了独立意见,尽职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具体出席董事会会议和参
加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议次数 自出席会议
21 21 0 0 否
报告期内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5 5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
事项均依法依规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提交的全
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的情形,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同意票,
无反对、弃权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就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发表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意见类型 议案/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2、《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4、《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第七届董事会第 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 案》
九次会议 同意的独立意见 7、《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
案》
8、《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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