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海默科技资讯
2010-04-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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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4-27

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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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证券发行保荐书


本保荐机构及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


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


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兰


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默科技”或“发行人”)委托,担任其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并与其签订了《保荐协议》。


二、本保荐机构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姓名及其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盖建飞、李洪志作为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兰州海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工作,行使保荐职责,承担保荐责任。其保荐业务执业


情况如下:


盖建飞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有13 年证券


从业经验,曾先后主持或主要经办了老白干酒A 股、晋西车轴A 股、青松建化A


股、大亚科技再融资及重组、基金融鑫复牌、国投瑞银基金公司筹办、大庆华科


股改、广发证券收购河北省证券资产、建投能源定向增发、唐钢股份可转债、唐


钢集团整体上市、宁波港上市等项目。


李洪志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金融学硕士,


从事投资银行业务12 年经历,拥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主持或者主要经


办了韶能股份10:8 高比例配股、山东晨鸣纸业B 股增发A 股、2007 年山西焦


化定向增发、2007 年华微电子定向增发、华英农业IPO 等项目。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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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 号光大大厦17 层


邮政编码:100045


电话:010-68561122


传真:010-68561021


E-mail:gaijianfei@ebscn.com


lihz@ebscn.com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情况


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协办人,张润潮先生,光大证券投资银行北京一部执行


董事,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非执业会员,曾就职于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任高级经理。先后参与的项


目主要包括:长城证券增资扩股、法国拉法基集团收购四川双马集团等项目,2007


年通过保荐代表人胜任能力考试,成绩合格。


本次证券发行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为李洪涛、刘俊。


四、本次发行人简况


(一)发行人名称: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中文简称:海默科技


(三)注册地: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 号


(四)成立日期:2000 年12 月18 日


(五)注册资本:4,800 万元


(六)法定代表人:窦剑文


(七)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93 号


(八)邮政编码:730010


(九)电话:0931-8553388


(十)传真:0931-8553789


(十一)互联网网址:http://www.haimo.com.cn


(十二)电子信箱:securities@haimo.com.cn


(十三)业务范围: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本企业所需的原辅


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文件 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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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机电产品(不含进口摄


录像机)的批发零售;油田技术服务;石油化工设备的销售;钻探施工(前置许


可的项目除外)。


(十四)本次证券发行类型: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五、对本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核查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本次发行保荐代表人及本保荐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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