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4-27
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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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兰州海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 年7 月7 日在董
事长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9 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窦剑文主持,
经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核查,公司符合前述法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要求和条件。董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议案》,具体发行上市方案如
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 万股。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并具备创业板交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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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资格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5、定价方式:通过向询价对象询价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发行价格根据发行当
时的市场情况、公司情况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确定)。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6、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7、拟上市地点:本次发行完成后,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8、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可行性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预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申请及授权文件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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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扩大现有移动测井服务规模项目,总投资7,500 万元;
(2)基于多相流量计的试油测试成套装置项目,总投资2,400 万元;
(3)扩建多相计量产品产能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3,500 万元。
上述项目总投资为13,400.00 万元;若实际募集资金少于项目所需资金,公司
将通过银行贷款和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
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同意上述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由新老股东共享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完成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本次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利润。公司以前年度结转的滚存利润以及2009 年1 月1
日至本次股票发行上市前产生的可供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并在创业板上市有关事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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