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默科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海默科技资讯
2010-06-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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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06-30

证券代码:300084 证券简称:海默科技 公告编号:2010—004


兰州海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


使用(修订)》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现将公司其他


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公告如下:


一、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到位和管理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兰州海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0]536 号)的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1,6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 发行价格每股33.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28,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4,563,514.03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83,436,485.97 元。公司原拟募集资金


134,000,000.00 元,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349,436,485.97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


公司于2010 年5 月11 日出具的浩华验字(2010)第45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并已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


号——超募资金使用(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需要,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2


效率,制订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3,900 万元提前偿还


银行贷款。


截止2010 年 5 月31 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兰州城关支行、兰州银行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


分行共计贷款5,400 万元。公司本次拟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提前偿还上述银行贷款总额中的3,900 万元,具体还款情况


如下:


贷款银行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 1900 2010.01.20-2011.01.20


兰州银行开发区支行 1000 2009.02.13-2011.02.13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1000 2009.12.18-2010.12.17


合 计 3900


上述资金使用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后实施。


其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310,436,485.97 元的使用


计划。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中的其余310,436,485.97 元将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最晚在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妥善安排其余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使用计划,


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披露。在实际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营运资金前,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并


及时披露。


三、关于使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的合理性及必要性


说明


上述3,900 万元流动资金的贷款利率为5.841-6.960%之间,预


计上述贷款到2010 年底需支付利息费用约为122 万元,银行贷款利


率和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较大的利率


差异。为提高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3


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拟用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中的3,900 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后,将有效降


低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直接提升经营利润。因此,


公司拟使用部分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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