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纪: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创世纪资讯
2020-10-26 20: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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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10-27


证券简称:创世纪 证券代码:300083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角村)

创业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十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预案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获得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召
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 2020 年 3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等相关事宜,并经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修订,本次修订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决议。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本次修订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决议。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进行修订,已获得于 2020 年 10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调整是在股东大会已授权范围内进行,因此本次修订无需重新提交股东大会决议。根据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报中国证监会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夏军 1 名特定发行对象。夏
军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夏军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4.09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即不超过 428,574,260 股(含 428,574,260 股),最终发行数量以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的
股票数量为准。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特定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即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特定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夏军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权分布将发生变化但不会导致公司不具备上市条件。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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