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4
证券代码:300080 证券简称:易成新能 公告编号:2024-113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
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成新能”、“上市公司”或“公 司”)拟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平煤神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平煤 神马”)出售所持有的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煤隆基”) 80.20%股权并购买平煤隆基持有河南平煤隆基光伏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 煤光伏”)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公司就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核查意见的核查范围为就买卖易成新能股票情况进行自查的本次交易内 幕信息知情人,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主要负责人;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交易标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6、前述 1 至 5 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7、其他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知悉本次重组信息的知情人及其配偶、成年子女和父母。
二、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重组事宜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自本次交易披露提示性公告的前六个月至《河南易成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案)》披露之日止(即 2023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
三、自查期间内自查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出具承诺等文件,前述纳入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的主体于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股票情况
在自查期间,自然人杜永红、王少峰、杨光杰、王尚锋、常兴华、裴津峰、张晓超存在通过自有股票账户买卖易成新能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交易类 累计成交 截至 2024 年 8
序号 姓名 身份 交易期间 别 数量(股) 月 14 日结余股
份数量(股)
1 杜永红 易成新能 2024年6月17日至 买入 70,000 70,000
董事、总裁 2024 年 7 月 11 日
2 王少峰 易成新能 2024年4月29日至 买入 62,500 101,500
董事 2024 年 7 月 19 日
3 杨光杰 易成新能 2024 年 6 月 3 日 买入 20,000 40,000
副总裁
4 王尚锋 易成新能 2024年6月17日至 买入 20,000 20,000
财务总监 2024 年 6 月 19 日
易成新能
5 常兴华 副总裁、董 2024 年 5 月 15 日 买入 10,000 30,000
事会秘书
易成新能 2024年6月21日至 买入 3,500
6 裴津峰 副总经济 2024 年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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