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76:GQY视讯年报问询函
GQY视讯资讯
2024-05-06 15: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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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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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 51 号
宁波 GQY 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 2023 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
情况:

1.2023 年,公司实现收入 13,502.45 万元,同比下滑
17.30%,其中第四季度收入 4,514.87 万元,占全年收入比重为 33.44%;直销、经销业务收入分别为 7,866.89 万元和5,635.56 万元,分别同比下滑 25.87%和 1.40%,经销业务收入占比由 35.00%提升至 41.74%;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和系统集成业务收入分别为 11,886.08 万元和 1,549.14 万元,分别同比变动-22.03%和 58.69%,且系统集成业务对应营业成本仅有直接材料和其他费用,人工费为 0;根据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本期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117.74 万元,主要包括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新增的贸易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于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对应的主要合同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收入确认金额、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取得合同方式、对应业务和产品内容、客户名称(关联方合并)和规模、是否公司关联方、合同金额是否与客户规模和经营情况匹配、最终产品流向、信用账期、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情况、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毛利率是否存在异常等情形,核查是否存在虚构交易或收入确认不审慎、不合规的情形。

(2)补充披露经销的具体业务模式,包括经销商选取标准、是否存在大量个人等非法人实体、日常管理、定价机制、物流情况、退换货机制等,说明前十名经销客户名称(关联方合计)、合作年限、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方、销售内容、合同金额、收入金额、信用账期、截至本函发出日的回款情况、期后是否发生退货退款,以及经销模式下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方法、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结合经销商代理公司产品最终销售情况、期末应收账款及回款情况等核查是否存在通过经销商“压货”虚增收入的问题。
(3)补充说明公司系统集成业务主要合同具体情况、包括销售内容、合同金额、收入确认金额、客户名称(关联方合并)和规模、是否公司关联方、对应供应商情况、相应收入采用总额法或净额法核算,结合业务模式说明人工费发生额为 0,营业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的原因,结合合同签署、货物和资金流转情况和最终销售情况等说明相关销售是否真实、是否具备商业实质、是否属于贸易型业务等营业收入
扣除项目、收入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

(4)详细说明本期扣除营业收入的具体销售内容、客户名称、销售时间、扣除判断依据,扣除是否完整、准确,是否存在其他应扣未扣情形。

请年审会计师就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并说明就公司本期营业收入真实性、准确性实施的审计程序、具体执行情况、审计结论。

2.2021 年至 2023 年,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2023 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请你公司结合行业环境、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现金流情况、债务情况等,说明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重大风险,认定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不确定性的依据及其合理性,是否触及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9.4 条
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采取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年报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不确定性。请年审会计师就前述问题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2023 年,大屏拼接显示系统收入为 1.19 亿元,同比
下滑 22.03%,毛利率为 19.84%,同比增长 11.58 个百分点;销量为 7,129 单元,同比增长 157.36%,测算单价为 16,673元,同比下滑 169.71%;营业成本下滑 31.87%,其中直接材料、人工费、折旧费、分别同比下滑 32.59%、34.13%、13.10%。请你公司:

(1)补充说明大屏拼接显示系统业务经营策略、定价
策略和模式、主要产品价格、业务模式,并结合产品内容和业务模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说明公司测算价格大幅下降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趋势一致。

(2)结合产品特点、直接材料主要类型、采购量和价格变动,单位人工成本、工时耗用、生产人员人数变动等,说明公司产品销量增长背景下各项营业成本大幅下滑的原因和合理性。

(3)结合价格、销量和营业成本明细,公司竞争优劣势,补充说明公司 2021 年至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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