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4-04-15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为加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理有效
的现金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京证公司发[2012]10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现金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
(一)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兼顾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以当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按照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
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
分配股利。现金分红应优先于股票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
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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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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