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6-06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06月02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06月05日上午10: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此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祝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企业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区政府相关会议指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对外担保相关工作,强化公司合规经营意识,切实防范对外担保可能引发的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保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同意对《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五十一条进行修订,增加“公司不得为非海淀区区属国有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的条款内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海新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06月)》《<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制定《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厘清各管理机构在高级管理人员管理中的职责边界,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及国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进行修订。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及薪酬绩效考核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敞口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三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84.62%的股权,以下简称“山东三聚”)为满足其经营需求,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综合业务授信额度不超过5亿元,其中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1.5亿元,低风险授信额度不超过3.5亿元(保证金比例为100%),授信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