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证券代码:300072 证券简称:海新能科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4年05月17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63号馨雅大厦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0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鹏程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949,541,1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40.41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874,795,4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7.229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4,745,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810%。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75,006,3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9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6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74,745,6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3.1810%。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议案5、9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227,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233,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6%;弃权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692,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19%;反对233,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8%;弃权7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227,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233,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6%;弃权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692,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19%;反对233,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8%;弃权7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3%。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227,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233,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6%;弃权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692,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19%;反对233,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8%;弃权79,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63%。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49,227,52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0%;反对233,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46%;弃权7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4%。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74,692,7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5819%;反对233,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18%;弃权79,700股,占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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