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0-06-12
关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专项审核报告
委托单位: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10)85866876、85866870
传真号码:(010)85866877
网真号址:http://www.Reanda.comREANDA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
2000一号楼东区2008
邮编:100025
电话:86-10-85866870
传真:86-10-85866877
网址://www.rean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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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的专项审核报告
利安达专字[2010]第1405号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
谊嘉信”)管理层编制的《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六章募集资金管理》的要求编制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
的其他证据,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华谊嘉信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华谊嘉信管理层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
目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
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
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华谊嘉信管理层编制的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专项说明与实际
情况相符。REANDA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100号住邦
2000一号楼东区2008
邮编:100025
电话:86-10-85866870
传真:86-10-85866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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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使用范围
本报告仅供华谊嘉信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一日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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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
截止2010年4月30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证监许可[2010]370号)文件核准,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
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4月8日成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1,3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5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28.896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571.103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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