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2-09-24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香港海兰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其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有助于解决子公司的经营资金需求,该项担保事项的内容及决策程序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要求,有利于强化公司高管人员勤勉尽责,
提升公司业务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 我们一致同意《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
考核管理办法》。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独立董事:
陈武朝
郑光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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