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海兰信资讯
2021-04-27 0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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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04-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及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对海兰信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进行了审核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2010 年首次公开发行并配套融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2010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68 号
文批准,首次公开发行 1,385.00 万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32.80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428.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共计 3,196.2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231.78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业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中瑞岳华验字[2010]第 061 号验资报告审验。本公司已将全部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议的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述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以 2,478.88 万元投资于船舶远程监控管理系统(VMS)产业化项目;拟以 4,734.82 万元投资于船舶操舵仪(SCS)生产线建设项目;拟以 1,793.45 万元投资于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剩余 33,224.63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根据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 2010 年
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 号)的规定,本公司对发行费用进行了重新确认,应将广告费、路演费、上市酒会费等费用共计 342.44 万元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最终确认的发行费用金额为人民币 2,853.78 万元,最终确定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2,574.22 万元,确定增加的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1,189.22 万元。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 45,007.63 万元
(其中包含累计利息),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10.32 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年度使用超募资金 110.32 万元用于海兰信武汉研发中心建设。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以下简称“存储制度”)。为了进一步规范对募集
资金的管理,公司于 2011 年 4 月 21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细化了关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规定;2011 年 11 月 2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
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议案》,补充规定了募集资金的支付审批权限、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完成后的节余资金用途等。2020 年 4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原《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自本制度生效之日起失效。

根据存储制度的要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并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接受保荐代表人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
本公司定期由内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 2010 年 4 月 20 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银行清华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北京农村商业银行长河湾支行、中信银行北京清华科技园支行就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事宜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0 年 10 月 26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
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将原存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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