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9
证券代码:300056 证券简称:三维丝 公告编号:2018-107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三维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1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公司定于2018年5月8日下午14:0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7日至2018年5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8日上午9:30至
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7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8日下午15:00的任
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8年4月27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列席对象:
(1)高级管理人员
(2)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78-1182号公司5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1项:
1.00 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未实现业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
补偿方案的提案
前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2018年 4月 19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告信息(公告编号:2018-103、2018-104、2018-106),可详见附件 4。前述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有效;其中,因刘明辉、朱利民、马力、曲景宏、陈云阳、武瑞召、孙玉萍、毕浩生、杨雪、王晓红、陈茂云、彭娜等人与本提案具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
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关于北京洛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未实现业 √
1.00
绩承诺及计提减值准备之补偿方案的提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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