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吸引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促进公司业绩稳步持续提升,确保远期发展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推进及有序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管理骨干,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与公司业绩及个人考核指标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价值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考核程序
公司人力资源部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具体的考核工作,保存考核结果,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
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管理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五、考核机构
1、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
考核工作。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和组织实施对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供,
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激励对象考核分数的计算、考
核结果的材料汇总。
5、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并做出决
议。
六、考核期间及次数
(一)考核期间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
(二)考核次数
实行年度考核,每个考核年度组织综合考核评价一次。
七、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
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以公司
2023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净利润增长率(A)或累计净利润增长率
(B)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
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业绩考核目标:净利润增 业绩考核目标:累计净利润增
行权期 对应考核年度 长率(A) 长率(B)
目标值 触发值(Am) 目标值(Bn) 触发值(Bm)
(An)
第一个行权 2024 125 % 91% 125% 91%
期
第二个行权 2025 215% 168% 441% 359%
期
第三个行权 2026 350% 283% 891% 742%
期
业绩考核目标 业绩完成情况 指标对应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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