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6-08-29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琏升科技 公告编号:2026-071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6 年 6 月 4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0 号》(财会[2026]7 号,
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20 号”),其中“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 年 1 月
1 日至准则解释第 20 号施行日新增的准则解释第 20 号所规定的业务,公司根据准则
解释第 20 号进行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9号及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琏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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