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康新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合康新能资讯
2024-12-10 20: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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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1


证券代码:300048 证券简称:合康新能 编号:2024-070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合康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
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因公司完成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将由1,113,738,857股增加至1,116,701,357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1,113,738,857 元增加为 1,116,701,357 元。同时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公司章程》修订内容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 1,113,738,857 元。 1,116,701,357 元。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
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董事长是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
2 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
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
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 是指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是指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总工程师。 书。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4 1,113,738,857 股,均为普通股。 1,116,701,357 股,均为普通股。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七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 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
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
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 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
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 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 25%;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委托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报离职信息并办理股份加锁解

锁事宜。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报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信息并办理股份加

锁解锁事宜之日起,离职人员所持股份

将全部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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