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6-08-27
证券代码:300040 证券简称:九洲电气 公告编号:2016-058
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哈尔
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股份公司”)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38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公司由
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
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0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33.00元,共计募集资金594,000,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34,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0,0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于2009年12月2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
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28,372.9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9,171,627.1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27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43,093,044.06元, 2016年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499,282.39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518,174,758.57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2,166,264.67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结余为16,745,565.32人民币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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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哈尔滨九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月28日分别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兴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铁道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2014年8月25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通过,公司本期将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全资
子公司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超募资金3,500万元向哈尔滨九洲电气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方式用于建设企业营销网络及技术支持中心。2014年12月30日,
公司将3,500万元增资款汇入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本公司、哈尔滨九洲
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
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
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哈尔滨九洲电气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在使用募
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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