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新宙邦资讯
2024-04-25 19: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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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4-029
债券代码:123158 债券简称:宙邦转债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以公司截至2024年4月17日总股本75,388.22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444.44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45元/股(含本数)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22.22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回购期间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若上述主体未来拟实施相关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
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若本次回购所需资金未能筹措到位,可能存在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致使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方案可能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进而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将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的承诺,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该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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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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