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1-28
证券代码:300032 证券简称:金龙机电 公告编号:2020-086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龙机电”)于 2020 年 11
月 2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 511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公司立即组织人员对关注函提及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关注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核查你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是否严格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履行审议程序、信息披露义务;如否,请进一步说明你公司拟采取的解决措施,并分析公司相关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未来完善内部控制的具体措施等。
【回复】
2020 年 11 月 16 日,公司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了《金龙机电生产
基地项目投资意向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意向协议书》”),公司拟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东莞市塘厦镇约 81 亩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建设生产基地,从事微型马达、硅塑胶结构件、触控显示模组等业务的研发、生产
和销售,项目投资总额为 24 亿元。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8 日就签订《投资意向
协议书》事项予以对外披露。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经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开始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接洽投资建设项目事项,
并安排专人负责本次投资项目,内部有极少数人员知晓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进展。就能否与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意向协议书》一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亦未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
要求履行内部审议程序。
公司已于 2020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东莞市塘厦镇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按照《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
司章程》的要求,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已提交至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活动已涵盖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投资融资管理、采购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贯穿于经营活动的各层面和各环节并有效实施。为保证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公司将会充分考虑内部环境、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沟通、检查监督等要素的变化情况对内部控制执行效果的影响,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你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的货币资金
余额仅 1.10 亿元。请说明本次拟投资的 24 亿元资金来源、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度安排,以及本次投资预计对你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的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回复】
(一)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在塘厦投资建设生产基地,总投资额为 24 亿元。其中 13.25 亿
元的投资额是通过公司现有存量资产搬迁来投入:现有厂区搬迁至新厂区将带入约 6.25 亿元的流动资产投入;设备投入 7 亿元主要是现有的生产设备搬迁,少部分来自新增设备购置。
公司通过处置现有的土地和厂房,预计获得约 3 至 4 亿元资金,其余项目投
入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安排通过银行融资的方式来筹措。
(二)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进度安排
土地签约挂牌预计在 2021 年 6 月启动,在项目地块摘牌之日起 6 个月内动
工建设(具体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动工建设之日起 24 个月内(预计 2023年)竣工(具体以住建部门验收为准)。对于厂房及配套工厂的建设支出按照其
完工进度投入资金。竣工之日起 6 个月内投产,投产之日起 12 个月内达产。新增设备购置资金需求随生产经营所需的进度安排投入。
(三)对公司资产负债率、现金流等的影响
因本次项目投资的新增贷款使得公司资产负债率预计提高到 47%-55%(暂以2020 年三季报的资产负债率 39%作为测算估计基础)。本次项目投资主要导致公司的投资活动现金流支出和筹资活动现金流流入的增加,对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影响较小。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实施是以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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