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11-06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宝通科技”)因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1日开市时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于2015年9月24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继续停牌。
宝通科技停牌前一交易日(2015年6月10日)收盘价格为22.82元/股,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2015年5月13日)收盘价格为14.13元/股。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公告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累计涨幅为61.50%,同期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的累计涨幅为24.93%,同期创业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2)累计涨幅为25.92%,根据同花顺数据库数据计算,同期“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所有股票收盘价累计涨幅的算术平均值为28.10%。
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深证综合指数(代码:399106)、创业板综合指数(代码:399102)和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所有股票收盘价累计涨幅的算术平均值因素影响后,宝通科技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分别为36.57%、35.58%、33.40%,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综上,剔除上述大盘及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公告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已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超过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的相关标准,特此说明如下:
1、公司股票停牌前存在交易异常,可能导致本次重组进程被暂停或者被终止。
2、根据公司自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在首次停牌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及有关人员亦不存在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情况。
3、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与重组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进程。
4、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中止。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说明。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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