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5-08-21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4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08月20日上午9点30分,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临时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5名,分别为包志方先生、陈勇先生、唐宇女士、陈希先生、周莉女士,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董事2名,为邓雅俐女士及冯凯燕女士,独立董事郝德明先生及李远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分别委托独立董事邓雅俐女士和冯凯燕女士出席并表决。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08月09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送达等方式送达全部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志方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无锡宝通带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3,000万元购买经营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3,000万元购买经营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拟以不超过3,000万元购买经营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用厂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租赁生产用厂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无锡宝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购买经营性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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