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通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通科技资讯
2023-07-28 18: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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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7-29


证券代码:300031 证券简称:宝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8 日下午
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举行。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26 日以直接送达、短信及电邮等方式送达全部监
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孟阳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无锡宝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及事项,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的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
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 41,252.32 万股的 30%,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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