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3-07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充分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现将监事会在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在 2019 年度共召开了 6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
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
1.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议案》
(二)2019 年 3 月 11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
1.《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和信健康股权的议案》
(三)2019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
1.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普股权的议案》
2. 《关于终止实际控制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议案》
(四)2019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
1.《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的议案》
8.《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
9.《关于续聘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五)2019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
1.《2019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使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3.《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六)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
1.《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2.《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成员按照规定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部控制规范管理等相关重要事项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监督。在此基础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过程中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19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监督、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公正地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公正、客观、合法的。
(三) 对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2019 年度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2019 年度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四) 对公司关联交易的检查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年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不存在显失公允的情形、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检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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