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12-08
证券代码:300027 证券简称:华谊兄弟 公告编号:2020-133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除《关于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和《关于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被公司 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否决外,其他议案均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3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调整前:
“(三)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四)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采用竞价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底价,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底价。”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四)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数量不超过 823,741,004 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 A 股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股数将相应调整。”
调整后:
“(五)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833,776,475 股(含),未超过本次发行前扣除拟回购注销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 30%(已考虑回购注销股份对总股本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
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本次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批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回购注销等引起公司股份变动的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调整前:
“(五)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阿里影业、腾讯计算机、象山大成天下、
豫园股份、名赫集团、信泰人寿、三立经控、山东经达,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调整后: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35 名(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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