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6-01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嘉兴知而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海市三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青岛正勤康大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创而新(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现就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出售、购买资产的情况说明如下: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出售、购买、置换与本次交易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特此说明。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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