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1-27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拟审议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预计2018年第四季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为基于公司与关联方海昌药业正常开展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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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陶然 李燕 王雪春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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